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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 11 月密集发布多国食品检疫公告,蒙古国蜂蜜等进口有了新要求

2025.12.02

2025年11月,海关总署密集发布多国食品进口检疫公告,其中《关于进口蒙古国蜂蜜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》(2025年第233号)及《关于进口南非鲜食核果检疫要求的公告》(2025年第222号)最受关注,明确了两类产品输华检疫标准、企业资质及单证要求。同时,总署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更新智利、越南等国监管调整,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引。

一、蒙古国蜂蜜输华:全链条监管要求正式落地

11月28日发布的233号公告,标志着蒙古国蜂蜜正式输华,公告从加工企业、检疫防控、单证包装建立全链条监管,核心要求如下:

1. 企业资质实行“中方注册”管理。输华蜂蜜加工企业须经蒙方主管部门推荐并完成中方注册,未注册企业产品禁入。蒙方需在出口季前提交注册名单,审核后在总署官网公布,企业可通过“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”专栏查询。

2. 检疫要求覆盖“源头到成品”。原料端蜜蜂需来自蒙方监管养蜂场,蜜源非有毒或转基因植物;疫病防控需确认无蜂房小甲虫病等特定疫病,养蜂场周边12个月无相关病害,瓦螨病需采取指定杀灭措施。成品需符合中蒙农残、重金属等限量标准。

3. 单证与包装有明确规范。每批次需随附中蒙英三语卫生证书,格式及签名提前备案;包装用合规材料,标注产地、注册号、批号等,预包装符合我国标签标准。运输需加施蒙方封识,封识号纳入证书备注。

二、南非鲜食核果输华:有害生物防控成监管核心

11月14日生效的222号公告允许南非桃、油桃、李等输华,公告聚焦15种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,提出精细化要求:

果园与包装厂需“中南方双备案”,经南非农业部审核后报中方批准。果园需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,实蝇类害虫每平方公里设2个诱捕器每周监测;发现病害则提升诱捕密度,防控不力取消当季资格。

检疫处理需在南非监管下完成冷处理或熏蒸,处理记录纳入检疫证书。包装需标注“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”及注册号,木质包装符合ISPM 15标准。

三、多国监管同步调整:企业需动态适配新规

此外,11月通报显示多国监管调整:智利更新牛冷冻精液进口要求,采集中心需符合世卫标准,供体动物隔离28天;越南更新植保产品名录,禁23种杀虫剂,部分设3个月至2年过渡期。

海关提醒:进口智利牛冷冻精液需核查采集中心资质及检测报告;出口越南农药需完成当地登记;企业可通过总署技术性贸易措施专栏查询更新,提前适配。

四、合规实操建议:三方面筑牢通关基础

1.  资质核查前置化。进口前通过总署官网确认境外企业注册资质,核对蒙古国蜂蜜加工企业、南非核果果园注册号,避免资质不符滞港。

2.  单证体系标准化。整理卫生证书、检疫报告等单证,确保蜂蜜证书含封识号、核果证书注冷处理参数,非中文单证附官方翻译件,信息与报关单一致。

3.  溯源管理全程化。要求境外供应商提供溯源记录,如蜂蜜追溯至养蜂场、核果关联果园监测数据,便于海关核查时提供佐证。

此次公告是海关“风险防控、源头管控”的重要举措,为输华食品定标、为企业划红线。企业需密切关注总署公告更新,对照完善流程,具体注册申报指南可查询总署专栏或咨询属地海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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