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,我国进口食品监管进一步向全链条延伸,海关总署明确将贮存陆生动物源性食品、水产品的境外冷库纳入在华注册管理范围。这意味着,进口食品、保健品不仅生产环节要合规,仓储环节同样需要满足海关准入要求,进口商的供应链核查工作迎来新变化。

本次新规覆盖的境外冷库,主要指为出口至中国的动物源性食品、水产品提供贮存服务的境外仓储设施。此类冷库需与生产企业同步完成在华注册,未注册冷库贮存的产品,将无法通过海关查验,直接影响清关放行。
对进口商而言,最直接的影响是合规核查范围扩大。以往仅需审核境外生产企业资质,如今需要同时确认生产企业 + 贮存冷库双重注册资质,任一环节缺失或信息不符,都可能导致货物被扣、滞留。尤其冷链类保健品、水产、肉类等产品,贮存条件直接关系产品安全,监管核查更为严格。
在实际操作中,进口商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点:一是在备货前,主动向境外供应商索要冷库的在华注册编号及相关证明文件,核对注册状态是否有效;二是确保提单、装箱单、检验检疫文件等单证中,贮存信息与注册冷库信息一致;三是加强与供应链上下游沟通,避免因更换未注册冷库而导致通关风险;四是对长期合作供应商建立资质台账,定期更新企业及冷库注册信息。
境外冷库注册政策的实施,进一步提升了进口食品准入门槛,也推动行业向更规范、更安全的方向发展。短期来看,进口商的审核成本与时间成本略有上升,但长期可有效降低货物滞留、退运等风险,提升供应链稳定性。
建议相关进口商尽快开展供应商及冷库资质自查,提前完成资料梳理与备案准备,在 6 月 1 日新政实施前完成合规调整,确保业务平稳过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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